第九类 科学仪器、电子产品、安防设备

科学、航海、测量、摄影、电影、光学、衡具、量具、信号、检验(监督)、救护(营救)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;处理、开关、转换、积累、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;录制、通讯、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;磁性数据载体,录音盘;光盘,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;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;收银机,计算机器,数据处理装置,计算机;计算机软件;灭火器械。

【注释】

尤其包括: ——实验室科研用仪器及器械; ——领航用电气仪器及器械,如测量和传令仪器及器械; ——量角器; ——穿孔卡式办公机械; ——不论录制媒体或传播途径的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,即包括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。 尤其不包括: ——下列电动仪器及器械: (1)炊事用电气用具(食品碾磨和搅拌器、榨果汁器、电动磨咖啡器等)和第七类 中使用电动机的其他设备及器具; (2)抽取或分发燃料的器具(第七类); (3)电动剃刀和理发推子(手工具)(第八类); (4)电动牙刷和梳子(第二十一类); (5)房间加热或液体加热、烹调、通风等电器设备(第十一类); ——钟表和其他计时器(第十四类); ——时间控制钟(第十四类); ——与外接显示屏或监视器连用的娱乐和游戏装噩(第二十八类)。